春秋時代齊國的管仲把禮義廉恥稱為國之“四維”。他認為“禮”就是不能越出應有的節度,即思想行為不能超出道德規范;“義”,就是自己不推薦自己,即使自己的思想行為符合道德標準;“廉”,就是不隱瞞自己的缺點錯誤,即廉潔不貪;“恥”就是不與不正派的人在一起,即要知羞恥。他認為“禮、義、廉、恥”與法相比,比法更為重要,把它們認作支撐國家大廈的四根柱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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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mdnkids.com/book_parenting/51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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